2010年5月22日

學校通報

進修學院暨進專通報
98學年度第2學期 產學班 第15週:05/24~05/28
普通班 第14週:05/22~05/23


◎課務組:
1.畢業班之”教學評量”自5/8(週六)起至5/30(週日)至『畢業生離校手續系統』登錄;
敬請把握時間填寫完成。
2.本學期 畢業班 期末考試援例由各授課教授自行隨堂考試,考試日期:
(1)進修學院暨進專普通班--於99年05月29、30日(週六、日)舉行。
(2)進專產學合作班--於99年05月24日(週一)至28日(週五)舉行。
2.請同學遵照任課教授指定之時間、地點準時應試。
3.凡經正常手續請假經核准者,必須遵照任課教授指定之時間、地點補考應試,缺考者不
得以任何理由申請再補考。
4.為維護考試之公平性,凡考試舞弊者,概依學生操行獎懲辦法之規定辦理,該科成績以
零分計算並記大過一次。

◎註冊組:
1.進專應屆畢業班
(99學年度日二技、中區夜二技聯合登記分發皆須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)
(1)有參加「99學年度二技統一入學測驗」的同學請至註冊組領取成績單。
(2)99學年度日二技聯合登記分發一律採個人網路報名,請必須資格審查的同學於
99.5.10(週一)~99.5.31(週一)規定期限內完成資格審查,並於99.6.25(週五)9:00~
99.7.1(週四)17:00自行上網報名。(網址:http://u2.ntit.edu.tw/)
(3)欲報名「99學年度台中區二技進修部(中區夜二技)聯合登記分發」的同學請備:
(A)報名表(B)填妥姓名、地址、貼妥郵票之回件信封(寄發報名證用,若自行前來領取
者,可不必繳交)(C)特種身分證件正本、影本或技術證照正本、影本(D)報名費650元,
務必於99.6.6(週日)15:00時前洽註冊組鄭小姐承辦。(分機5928)。
(4)欲報名「台北區」、「嘉南區」、「高屏區」等其他各區「進修部聯合登記分發」的同學
請自行報名,本校不予代辦。
2.本學期(98學年度第2學期)辦理休、退學,期限至99年6月20日(期末考考前一週)
截止, 99年6月21日以後辦理者皆為「99學年度第1學期休、退學」處理。欲辦理
休、退學者,請備妥學生證、印章至註冊組填表核辦(證件及資料不齊恕不收件)。
注意事項:曾向圖書館借閱書籍者必須事前歸還。請仔細考量後再提出申請,申請後
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註銷。

◎學務組:
1.畢業班級凡有登記租借學士服的班級,各班領取學士服班代表請注意:(1)領取學士服地點:昌明樓地下一樓會議室(2)學士服歸還地點:學生活動中心一樓
2.畢業班在校期間有課外表現優異者(如:考取研究所…等),請於99年5月30日止繳交相關獲獎比賽書面資料及獎狀,以便審查。
3.本週發放「98學年度畢業生辦理網路離校手續狀況表」,請同學確認是否已辦理離校手續,尚未辦理者請於本週辦理完成,以利畢業證書核發。

4.畢業班同學請至【學生資訊系統】查詢並確認自己的缺曠及請假資料是否正確?如有誤者請於5月23日(週日)前至進專學務組辦公室更正,另缺課尚未請假之同學,請於5月23日(週日)前完成請假手續,逾期不予受理。期末考請假者,請依規定完成請假手續。(產學班畢業生請於5月21(星期五)前完成上述更正及請假作業)
5.同學於『學生請假系統』辦理請假時,請於送出前確認事、病假及事由是否填妥正確,若有誤者不另行通知,請多加注意配合。
6.『畢業生離校手續』之學務組(畢業流向)部分,請畢業生於5月中旬前上網填妥完畢。
7. 98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,經臺灣銀行審核完竣已完成撥貸;請各班有辦理就學貸款的學生,攜帶學生證至註冊組核蓋本學期註冊章。
8.『班級學生操行成績表及學生缺課時數公佈表』已於第10週放置於各班資料夾內,若統計資料有誤,請速至學務組查詢原因及更正。

9.申請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者請注意:
第一階段為預扣99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,敬請攜帶驗證資料至學務組辦理。
※驗證資料如下:
(1)學生本人或父母親的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影本。(驗正本 繳交影本)
(2)申請最新三個月內(從99年4月17日以後)全戶戶籍謄本(父母、本人、配偶正本,
如戶籍不同戶,需分別附上。)
(3)填寫學生減免申請書及切結書(可至學務組索取或進專網頁下載)。
(4)檢附9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持回條在期末考前繳交完畢:
(a)學生未婚者,須檢附本人與父、母或法定監護人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。
(b)學生已婚者,須檢附本人與配偶及父、母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。

10.新舊系科學會幹部交接請儘速完成,舊系科學會長改選新任系科學會幹部及交接相關
系科事務、財務狀況明細表,新系科學會幹部名單請繳交學務組備查。
11.請各班利用課餘時間自行召開班會並記載於班會紀錄表,請班代將班會紀錄表交回學
務組,本組將協助統一收齊交由各班導師簽名。

12.本屆畢業典禮於99年6月20日(週日)體育館舉行,請非畢業班每班派員5名學弟、
妹參與,參與者給予嘉獎2次並在當日準時出席。

13.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預定於99年7月25日(週日)至7月30日(週
五)辦理「2010青年環保菁英培訓營」,請有需參加的學生,至學務組索取相關資訊或
至進專網頁下載。
14.依據9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,學生請假辦法增列參加考試院所舉辦
之國家考試得以請公假且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例:到考證明)。
15.本學期正式啟用『學生請假系統』(https://sso.ntit.edu.tw/uIAM/ARES_SSO/SSO_Login/ntit.asp),
請同學利用此系統進行事、病假申請(限二日內者),其餘假別及事、病假超過二天以
上者,請填妥新版請假單並檢附相關證明至學務組辦理請假手續。若同學於網路請假
二週以上但尚未核准者,請速至學務組查詢未准假原因。
16.校外參觀申請表,除了填寫正確資料【如:機構全名機構地址班代(或班級相關幹
部)的手機號碼任課教師的手機號碼】等相關重要資料等,並且附上【旅行平安保險
明細表(含學生名單清冊)】及【交通車車籍資料】等其他相關文件。
註:因行政作業時效需要,務必在出發10日前提出申請,敬請配合。

17.為改善本校週邊機車違規停放之情形,警方已於99年3月30日即日起開始取締(拖
吊)違規停放之車輛,取締重點區域:太平國小側門入口暨兩旁人行道(中華路本校中
商大樓旁)、三民路本校大門兩側人行道,請同學發揮守法精神,將機車停放於機車停
車格,或停放至校內停車場,切勿因貪圖個人方便致違規受罰。
18.接獲「電話恐嚇取財詐騙」事件時,請同學提高警覺,並撥反詐騙諮詢專線查明,避
免遭詐騙受害。
19.請同學注意交通安全;『交通安全,人人有責』,上下班時段交通擁擠,更應注意路況,
防止各種交通意外傷害。
20.(1)如遇地震、火災等狀況,請同學保持鎮定及警戒,迅速就地安全門路線逃生。若傷
者學生由班代、老師、校安人員連絡送醫,尋求支援有關事宜。
(2)為加強落實各項災害防救教育與防護演練措施,提升防災素養與必備知能,以減低
災害損失,針對各種災害類型參考運用相關資訊,據以推動各項災害防救教育工作及防護演練,相關資訊參考網站如下:
(一)本部防災教育數位平台(網址:http://hmedu.ncdr.nat.gov.tw/)
(二)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(網址:http://www.ncdr.nat.gov.tw/)
(三)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(網址:http://www.nfa.gov.tw/index.aspx)
(四)經濟部水利署防災資訊服務網(網址:http://fhy2.wra.gov.tw/Pub_Web/)
(五)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監測網(網址:http://taqm.epa.gov.tw/taqm/zh-tw/default.aspx)
(六)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國大陸沙塵監測網(網址:http://dust.epa.gov.tw/dust/zh-tw/)
21.為加強推動同學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工作,敬請各班代於發現同學當日未到達學校上
課,各班代主動聯絡關心同學實際缺課情況,若無法聯繫或遇特殊狀況,請立即通報導師及學務組,俾便迅速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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