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10日

學校通報-第十二週

進修學院暨進專通報
98學年度第2學期 產學班 第13週:05/10~05/14
普通班 第12週:05/08~05/09
◎課務組:
1.畢業班教學評量5/8(週六)起至5/30(週日)至『畢業生離校手續系統』登錄。
2.05/15(週六)、05/16(週日) 該週停課,因本校協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,故本學期順
延一週。

◎總務組:
1.中正大樓6樓電子講桌設備,尚未完成驗收,暫不開放使用,待驗收完成,將另行通知
開放使用。
2.轉達總務處事務組公告:『為維護環境整潔及垃圾分類觀念,即日起中正大樓教室前垃
圾分類架,移置於每層樓電梯兩側樓梯口旁。』敬請同學配合,共同維護校園環境整
潔。
3.使用中正大樓3708、3709、3710、3713、3805教室的班級,如需使用電子講桌,請
攜帶學生證,洽進修學院暨進專總務組登記借用。

◎註冊組:
1.進專應屆畢業班:欲參加二技推薦甄選的同學(須採用統一入學測驗成績):
報名第一階段推薦甄選請於99.05.14前將報名表、報名費$600元,繳至註冊組鄭小姐。
2.本學期欲申請99學年度轉科系(組)同學請於99年05月01日(週六)~99年05月09
日(週日)的上班時間內至註冊組辦理,請先至註冊組公告欄或至本校最新消息網頁內
98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、科公告查閱之。
(網址: http://continue.ntit.edu.tw/news_detail.asp?Page=7)。
3.申請休學、退學等相關事宜:
(1)準備資料:
學生證、印章、符合申請退費者另需繳交註冊繳費收據正本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。
(2)申請手續:備妥前項(1)所有資料至註冊組填表核辦。
(3)注意事項:曾向圖書館借閱書籍者必須事前歸還。
※註:請仔細考量後再提出申請,申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註銷。※
 99.04.05(週一)~99.05.19(週三)之間 辦妥申請手續者退回學雜費三分之一。
 99.05.20(週四)之後 辦妥申請手續者概不退費。

◎學務組:
1.『畢業生離校手續』之學務組(畢業流向)部分,請畢業生於5月中旬前上網填妥完畢。
2. 98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,經臺灣銀行審核完竣已完成撥貸;請各班有辦理就學貸款的學生,攜帶學生證至註冊組核蓋本學期註冊章。
3.畢業班同學請至【學生資訊系統】查詢並確認自己的缺曠及請假資料是否正確?如有誤者請於5月23日(週日)前至進專學務組辦公室更正,另缺課尚未請假之同學,請於5月23日(週日)前完成請假手續,逾期不予受理。期末考請假者,請依規定完成請假手續。(產學班畢業生請於5月21(星期五)前完成上述更正及請假作業)

4.98學年度第1學期各班學行成績優良者,請儘速繳交981學期成績第一名(學行優良獎學金)粘貼單及本人親自到學務組簽領獎狀。
5.『班級學生操行成績表及學生缺課時數公佈表』已於第10週放置於各班資料夾內,若統計資料有誤,請速至學務組查詢原因及更正。
6.申請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者請注意:
第一階段為預扣99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,
申請時效:4/17(週六)~5/9(週日)-期中考週第9週至第12週-,敬請攜帶驗證資料至學
務組辦理。
※驗證資料如下:
(1)學生本人或父母親的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影本。(驗正本 繳交影本)
(2)申請最新三個月內(從99年4月17日以後)全戶戶籍謄本(父母、本人、配偶正本,
如戶籍不同戶,需分別附上。)
(3)填寫學生減免申請書及切結書(可至學務組索取或進專網頁下載)。
(4)檢附9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持回條在期末考前繳交完畢:
(a)學生未婚者,須檢附本人與父、母或法定監護人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。
(b)學生已婚者,須檢附本人與配偶及父、母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。
7.新舊系科學會幹部交接請儘速完成,舊系科學會長改選新任系科學會幹部及交接相關系科事務、財務狀況明細表,新系科學會幹部名單請繳交學務組備查。
8.請各班利用課餘時間自行召開班會並記載於班會紀錄表,請班代將班會紀錄表交回學務組,本組將協助統一收齊交由各班導師簽名。
9.本屆畢業典禮於99年6月20日(週日)體育館舉行,請非畢業班每班派員5名學弟、
妹參與,參與者給予嘉獎2次並在當日準時出席。

10.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預定於99年7月25日(週日)至7月30日(週
五)辦理「2010青年環保菁英培訓營」,請有需參加的學生,至學務組索取相關資訊或
至進專網頁下載。
11.依據9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,學生請假辦法增列參加考試院所舉辦
之國家考試得以請公假且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例:到考證明)。
12.本學期正式啟用『學生請假系統』(https://sso.ntit.edu.tw/uIAM/ARES_SSO/SSO_Login/ntit.asp),
請同學利用此系統進行事、病假申請(限二日內者),其餘假別及事、病假超過二天以
上者,請填妥新版請假單並檢附相關證明至學務組辦理請假手續。若同學於網路請假
二週以上但尚未核准者,請速至學務組查詢未准假原因。
13.各縣市及財團法人獎助學金,已於進專網站上公告,欲申請者請http://continue.ntit.edu.tw
之最新消息內獎助學金專區查詢(逾期不予受理)。
14.校外參觀申請表,除了填寫正確資料【如:機構全名機構地址班代(或班級相關幹
部)的手機號碼任課教師的手機號碼】等相關重要資料等,並且附上【旅行平安保險
明細表(含學生名單清冊)】及【交通車車籍資料】等其他相關文件。
註:因行政作業時效需要,務必在出發10日前提出申請,敬請配合。
15.為改善本校週邊機車違規停放之情形,警方已於99年3月30日即日起開始取締(拖
吊)違規停放之車輛,取締重點區域:太平國小側門入口暨兩旁人行道(中華路本校中
商大樓旁)、三民路本校大門兩側人行道,請同學發揮守法精神,將機車停放於機車停
車格,或停放至校內停車場,切勿因貪圖個人方便致違規受罰。
16.接獲「電話恐嚇取財詐騙」事件時,請同學提高警覺,並撥反詐騙諮詢專線查明,避
免遭詐騙受害。
17.請同學注意交通安全;『交通安全,人人有責』,上下班時段交通擁擠,更應注意路況,
防止各種交通意外傷害。
18.(1)如遇地震、火災等狀況,請同學保持鎮定及警戒,迅速就地安全門路線逃生。若傷
者學生由班代、老師、校安人員連絡送醫,尋求支援有關事宜。
(2)為加強落實各項災害防救教育與防護演練措施,提升防災素養與必備知能,以減低
災害損失,針對各種災害類型參考運用相關資訊,據以推動各項災害防救教育工作及防護演練,相關資訊參考網站如下:
(一)本部防災教育數位平台(網址:http://hmedu.ncdr.nat.gov.tw/)
(二)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(網址:http://www.ncdr.nat.gov.tw/)
(三)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(網址:http://www.nfa.gov.tw/index.aspx)
(四)經濟部水利署防災資訊服務網(網址:http://fhy2.wra.gov.tw/Pub_Web/)
(五)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監測網(網址:http://taqm.epa.gov.tw/taqm/zh-tw/default.aspx)
(六)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國大陸沙塵監測網(網址:http://dust.epa.gov.tw/dust/zh-tw/)
19.為加強推動同學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工作,敬請各班代於發現同學當日未到達學校上
課,各班代主動聯絡關心同學實際缺課情況,若無法聯繫或遇特殊狀況,請立即通報導師及學務組,俾便迅速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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